脊髓照射是由电离辐射(х、γ中子及电子束辐射等)引起超过脊髓承受范围而造成的损伤,通常由于工业事故和医疗上放射治疗引起。临床主要表现为相应部位的疼痛和功能障碍(包括肢体的运动、感觉及二便障碍),其损伤程度与辐射强度、持续时间、照射部位以及个体耐受有关。
鼻咽部、颈部淋巴结、食管、肺部等处的恶性肿瘤,应用深部X线或钴照射(照射剂量在400cGy以上)是引起放射性脊髓病的主要原因。
1.慢性进行性放射性脊髓损伤
常出现一侧或双侧下肢感觉障碍如肢体麻木、刺痛、触电感、烧灼感、乏力等,以后逐渐进展出现运动障碍,脊髓半切损害或完全性横贯性损害。
2.肌萎缩型放射性脊髓损伤
临床表现为双下肢弛缓性瘫痪,属下运动神经元损害,无明显的感觉和括约肌障碍。
3.急性放射性脊髓损伤
临床表现为急性起病,在数小时或数天内发展为截瘫或四肢瘫,以后病情处于静止状态,因为放射诱导的脊髓梗塞所致,为上运动神经损害,表现为肌张力增高,腱反射亢进,病理反射阳性;伴损害平面以下的深浅感觉障碍。
4.短暂型放射性脊髓损伤
主要表现为感觉异常以及典型的低头曲颈触电征(Lhermitte征),一般发生于放射治疗后1-6月,经休息和药物治疗后可完全消失,个别严重者也可发展为慢性进行性放射性脊髓炎。
(1)腰椎穿刺及脑脊液检查可见椎管通畅,部分病例蛋白量稍高。
(2)其他血液检查,包括肝功、肾功、血糖、血沉常规检查;风湿系列、免疫球蛋白电泳等与自身免疫有关的血清学检查。有鉴别诊断意义。
影像学改变可在临床症状出现前即可显示。
1.凡在放疗过程中或局部大剂量意外受照后出现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体温升高等应立即暂停放疗和脱离射线,并进行综合治疗,加强营养支持,根据相应症状给予瘫痪、大小便失禁及尿路感染的护理。
2.给予维生素B1、维生素B12、维生素B6及神经节苷脂等促神经代谢营养药物。
3.类固醇糖皮质激素常用甲基泼尼松,早期冲击量,然后逐渐减量致停药。
4.手术治疗:对上运动神经元受损导致的肢体痉挛性瘫痪,肌张力明显增高时可行选择性脊神经后根切断术。
物理康复治疗:理疗及针灸宜同时应用。
放射性脊髓病患者晚期出现运动障碍时,生活无法自理,多处于长期卧床状态,可能出现坠积性肺炎及压疮。
(1)注意控制放疗的剂量和时间。
(2)经常需要放疗的肿瘤患者可多进食富含B族维生素类食物,同时注意适当的运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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